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西安鄠邑区人民法院特发布对以下被执行人的执行悬赏公告。
(2023)陕0118执2255号
因被执行人曹昌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为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以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悬赏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依申请人的申请,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线索及其名下的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
曹昌涛,男,汉族,1985年5月8日,住西安市鄠邑区涝店街道东曹村中心街142号 ,身份证号码:610125198505083538
执行依据
(2023)陕0118民初2813号
执行标的
81210元
悬赏条件及金额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曹昌涛的财产线索及行踪,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支付酬金3000-5000元。
悬赏期限:2025年9月24日-2026年9月24日
联系人:石志蔚
举报电话:029-81499811
举报时间:
工作日
09:00-12:00
14:00-18:00
联系地址: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本院对举报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线索内容相同的以在先举报为准。
来源:西安鄠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