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关系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笔者结合自身从事基层检察案件管理工作的实践,对如何做好基层检察院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浅谈几点建议:
一、建章立制,强化学习。各级检察院要严格执行高检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外,还要结合自身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涉案财物管理员工作职责》等挂牌上墙, 细化操作规范。用规章制度规范执法和管理,确保扣押、提取、保管、处理等各环节的执法规范化。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执法办案检察官具体负责”的要求责任制;使执法办案中对涉案财物的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物,预防和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要不断提升涉案财物管理人员素质培训。强化办案过程中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人权意识,依法扣押和处理涉案财物,切实提升执法环节财物管理水平。
二、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明确涉案财物管理分工,由办案部门履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案管部门负责对涉案物品进行保管,并依照规定对涉案财物进行监督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对扣押款项进行管理,各部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实行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与保管涉案财物相分离的原则,办案部门与案件管理、计划财务装备等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案件管理部门负责对办案部门和其他办案机关移送的涉案物品进行保管,指定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管理,并依照有关规定对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计划财务装备部门负责对存入唯一合规账户的扣押款项进行管理,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工作进行监督。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才能使涉案财物真正达到安全、规范、顺利进行。
三、完善设施,规范管理。首先要加强硬件设施,设置专门的涉案赃证物保管室,并配置办公电脑、专用文件柜、办公桌椅、保险柜等设备,安装防盗门、防盗网,安装视频监控,以保证涉案财物的安全。其次,严格审查和登记,并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对涉案财物做到全程流程监控。一是在接收环节,案件管理部门应当审查办案部门的查封、扣押、冻结法律文书,涉案财物与清单是否一致,是否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密封并注明相关特征、有相关人员在密封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等。小件物品装入专门的物证袋,较大物品粘贴标签,标明案件名称,物品名称、型号、颜色、特征、数量等。对于特别贵重的物品坚持拍照留存的管理办法,保证物品外表的校对和复核。此外,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合理调配保管场所,确保上交的涉案财物有专门的场所保管存放,尤其是涉案车辆等大件物品,由办案部门向案管办移交车钥匙,并建立登记好明细台账。二是在调用或出库的涉案财物,案件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对需要退还、返还受害人的赃款赃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院领导审批方可退还或返还;对扣押的赃款赃物,按诉讼程序随案移送的,随案移送前,做到法律文书齐全,手续完备。对于不起诉案件,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的规定,及时合法地作出处理。三是扣押涉案财物作为执法办案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必须在网上进行登记流转。最后,开通涉案款项专用账户短信提示业务,确保对各笔涉案款项的监督管理。
四、强化检查,接受监督。一是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涉案财物、赃款专用账户进行不定期全面核查清理,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始终在规范的方向上运行,把加强内部监督作为规范涉案财物管理的重要环节来抓,由案管办牵头,相关科室参与,重点围绕扣押财物在扣押、保管、处理等环节中是否规范,各类文书使用是否规范,是否物单相符、单单相符,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是否规范保管等方面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其说明情况,及时改正,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运行,达到涉案财物受理无遗漏,入库无差错,推动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的目的,从而规范执法办案。二是以案件管理办公室、检务督查等部门为主要监督部门的内部监督,实行立体化监督,同时,积极接受人大、政协、律师、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的外部监督。(陈园园)
供稿:商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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