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万元的货款,没走繁琐的诉讼程序,在法院的调解下就全部到账了,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原告某环保公司负责人在收到最后一笔货款后,专程向大荔法院办案法官送上锦旗致谢。这起标的额120余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经法院快速调解并促成主动履行,既为企业盘活了积压资金,也维护了双方长期合作的基础,彰显了司法服务营商环境的温度与效率。
据悉,原告某环保公司与被告某能源公司自2023年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由原告向被告供应生产所需的林业产品。后被告因资金周转紧张,累计拖欠原告货款120万余元,经多次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阅卷并约谈双方当事人。经了解,双方对欠款金额无异议,争议焦点在于付款期限和资金分期支付比例,被告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受下游回款延迟影响,具有明确的履约意愿。
为避免冗长诉讼程序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承办法官决定优先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向被告释明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及信用惩戒后果,引导其正视还款义务;同时也向原告分析诉讼周期长、执行不确定性等风险,建议给予被告合理的付款缓冲期。经过法官的居中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两期支付全部货款。
为确保调解协议落到实处,法院不仅当场出具民事调解书,还向双方送达《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明确履行节点、逾期后果及救济途径。同时,办案法官建立履行跟踪台账,定期电话回访了解付款进度。在法院的督促引导下,被告按期足额支付了全部货款,这起百万买卖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大荔法院聚焦中小微企业发展痛点,持续优化涉企纠纷化解机制,对标的额适中、事实清楚的买卖纠纷,推行“快速调解+跟踪履约”工作模式,最大限度缩短纠纷化解周期,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以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动力。
作者| 王甜
编辑| 李娟
责编| 严江珂
主编| 姚启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