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人来说,要根据自己的风险点进行组合安排,把”生前照护、失能监护、身后处理”三件事分开设计,这样才是真正有兜底能力的方案。
家住北京的贺女士今年77岁,在北京有三处住房,退休金充裕,但她一生未婚,无儿无女,父母早已过世,虽有两个哥哥和两个姐姐,却也都年事已高。因此,今后的养老问题一直是她的一个心病。当她生病卧床、意识不清时,该怎么办?
2025年6月,贺女士来到了北京市信德公证处。公证员刘珊珊向她介绍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所谓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经过沟通,贺女士选定她最信任的人——她的外甥女徐女士作为监护人。两人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协议内容从医疗和生活照顾、财产管理、法律身份及丧葬安排等方面进行了约定。
公证完成后,贺女士如释重负:”以前总担心老了无人照管,如今该安排的事都已安排妥当,心里踏实了许多。”
如今,许多单身人士到公证处咨询养老保障、晚年照料及身后事规划相关业务。随着大家对意定监护制度认知不断提升,前来咨询意定监护的人越来越多。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