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十四运”安保维稳和社会风险防范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巩固队伍教育整顿,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际成果,三原县公安局组织各单位强化社会面动态治安巡逻防控,积极开展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构筑平安有序、文明和谐的治安环境。

2021年7月19日县局治安大队接到三原县信访局电话,称有30多名工人代表在信访局进行静坐示威上访讨薪,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并将情况汇报局领导,经了解某建筑公司长期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200余人,总计708万元工资,双方就支付工资时间未达成协议。三原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张正君高度重视,由县公安局政委杨君锋、县局副局长李烈亲自带领治安、高渠派出所民警赶往信访局,会同信访局和劳动稽查大队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解,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好农民工的教育引导和安抚工作,先将农民工进行劝离;另一方面积极联系施工方负责人,加班加点督促欠薪企业及时支付拖欠民工的劳动报酬,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建筑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在县局领导的调解和沟通下双方最终达成共识,该公司负责人当天下午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180万元。由于涉及人员众多,涉及金额较大,民警先后多次召开协调会,7月23日,民警会同劳动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到该公司现场督导将剩余528万元拖欠工资全部发放给农民工。至此经过5天的不懈努力,民警帮助200余名农民工要回了长期被拖欠的708万元工资款。
警方提醒:请务工人员在就业时注意签订劳动合同,保留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发生劳动报酬被拒付时,应该向当地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确认欠薪金额,依法妥善解决。同时提醒广大用工单位及负责人注意,务必诚信守法经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支付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