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女,36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淳化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速裁中心负责人、一级法官。2020年10月被中共咸阳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市最美政法干警”、2021年1月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速裁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荣获全市法院“速裁之星”。

刘芳同志负责速裁中心工作以来,积极探索诉前调解工作经验,加强与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对接,及时高效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使淳化法院的速裁工作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在“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工作中,她开展了法治故事宣讲、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培训村人民调解员、指导提炼村规民约等卓有成效的工作,解决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该院党组决定以她的个人名字在秦家哇村命名了“刘芳法官工作室”。

2021年1月6日刘芳法官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办案过程中,她发现诉讼双方育有一女,现已年满12周岁,但因为种种原因到现在依旧没有办理户口登记,刘芳法官便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帮助小女孩办理户口登记。她带领办案团队工作人员,积极与辖区派出所、司法鉴定机构、孩子出生医院等职能部门联系协调,帮助向辖区派出所提交了申报户口相关资料。经过一百多天的努力,小女孩终于如愿办理了户口登记。
刘芳同志参加法院工作十多年来,秉公执法、清正廉洁,钻研业务、勤于思考,始终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已,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年审结各类案件350多件,调撤率达到90%以上,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积极贡献。(张立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