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是人民所赋,本应为人民所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权力的本质属性。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从来不是个人私器,而是党和人民交付的重托,是履职尽责的工具。权力姓公不姓私,这是不可逾越的政治底线,也是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
滥用权力的本质,是权力观的错位。一些干部把公权当作谋私的筹码,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背离了权为民赋的初心。他们忘记了“凡属权力,皆有边界”的基本准则,把岗位赋予的职权当作个人特权,把服务群众的责任当作施恩图报的资本。这种权力异化的行为,既损害党的形象,也侵蚀群众信任,最终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用权当有敬畏之心。邓小平同志曾告诫全党,拿到权力后要谨慎,不可为所欲为。敬畏权力,就要牢记“法无授权不可为”,自觉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敬畏权力,就要分清公私界限,做到公权公用、不徇私情。敬畏权力,更要守住小节、挡住诱惑,摒弃非分之想,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清醒。
权力运行需要边界清晰。没有明确边界的权力,容易滋生寻租空间。无论是“企业宁静日”的探索,还是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行,本质上都是为权力划清边界。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要清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既不能缺位不作为,也不能越位乱作为。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担其责,才是对权力的正确敬畏。
监督是权力的“防腐剂”。马克思主义认为,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工作。缺乏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党员干部要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习惯在“聚光灯”下用权。要把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保护,把约束当作干事的保障,让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树立正确权力观,是杜绝滥用的根本。要始终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解决好“为谁当官、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把权力当作责任,把岗位当作担当,始终做到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才能让权力真正造福于民,让自己行稳致远。
作者:程盈盈(陕西神木市委组织部)
编辑:侯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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