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办理吴丰平申请执行杨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杨鑫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长期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吴丰平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杨鑫,女,汉族,1967年1月1日生,户籍所在地:三原县城关街道办桥北交大康桥小区,公民身份号码:61042219670101****。
二、涉案金额:24万元及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诉讼费4900元。
三、悬赏期限:一年,自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0日止。
四、悬赏条件: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的,经我院查证属实,奖励1000元。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本院执行到位,按执行到位金额10%比例予以奖励。本院将对提供人员下落及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线索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五、举报电话:029-32256762(举报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人:林法官
来源| 三原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