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网
西部权威法制门户
欢迎访问西部法制网 今天是 2026年4月25日 星期六
西部权威法制门户
官方微信 在线投稿
2015-11-16

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后我们私自发放工资

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后我们私自发放工资

     集团公司长期拖欠工资3个月后切断对分公司生产投入,分公司总经理也不给予我们明确答复,在5月份已拖欠6个月工资未发放,只是让我们将收入给员工发放工资,我们三人不发放。

   我们最后制表签字,把拖欠公司进行了发放,公司总经理说我们违法,要告我们,请问律师,我们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

您好,法律服务组7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您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您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您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仍不满意,则可以提起诉讼。因此,按照您的描述,如果您私自发放工资的行为是无奈之举,在诉讼庭审过程中可以向法官说明,具体的情况由法官进行判决定夺。

相关法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