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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西部法制网|离婚分割财产引纠纷 私自大额转账被认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西部法制网
官网:https://www.xibufz.com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处置,直接关系离婚时财产分割结果。现实当中,部分当事人在感情出现裂痕后,通过私下转账、赠与他人等方式,试图减少夫妻共同财产,以此获取更多利益,该类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近日,西部某法院审理一起离婚家事纠纷案件。男女二人婚后共同购置房产,属于典型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感情出现矛盾准备离婚之际,男方在未征得女方同意的情况下,分多笔向亲属账户转账数十万元。女方发现转账流水后,协商无果,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主张男方存在转移共同财产行为,应当少分财产。
庭审过程中,男方辩称转账属于正常家庭往来。但无法提交借款凭证、合理消费依据等证据。法院核查银行流水,结合双方收入情况、家庭日常开支综合判断,认定该笔大额转账并非家庭合理开支,属于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分割房产及存款时,对实施财产转移的男方依法予以少分。
办案法官提示,婚姻存续期间,对于夫妻共同重大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理权。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随意大额赠与、转账。遇到婚姻纠纷,应当依法理性处理,不要试图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谋取利益,否则反而会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西部法制网提醒广大群众,妥善保存银行流水、购房合同等财产证据,发生家事纠纷,优先选择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由西部法制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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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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