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2025年8月,被告人王某因与邻居发生口角,一时冲动从五楼窗户扔下一个玻璃杯,砸中楼下的电动车,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案件启示: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西部法制网提醒:抵制高空抛物行为,共同守护头顶安全,对高空抛物说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