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管理”本是检验工作、明晰责任的有效手段,却在不少地方异化为重“痕”不重“绩”的形式主义。进村走访必拍合影、志愿活动需录视频、日常工作要写日志,各类台账堆积如山,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基层干部耗费大量精力在“留痕”上,却挤不出时间倾听民声、解决问题。这种重“痕”不重“绩”的做法,不仅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浪费、影响了工作的真实推进,更挫伤了实干者的积极性,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初衷。
造成重“痕”不重“绩”现象背后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考核导向偏差,部分考核过于注重“看得见”的痕迹材料,对实际效果和群众满意度关注不够。二是形式主义惯性,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习惯于“摆样子”“走过场”,把工作落实等同于开了会、发了文、拍了照,缺乏对工作落实的跟踪和问效。三是责任担当不足,有的干部遇事怕担责、怕出错,便将主要精力放在“留痕”上,看似工作“有板有眼”,实则既不能推动工作落到实处,也无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要破解重“痕”不重“绩”的顽疾,一是要优化考核指标,减少对纸面材料的过度要求,增加对工作实绩、群众评价、长效影响的权重。二是要引入结果导向,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紧密挂钩,让那些真抓实干、业绩突出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三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创新,允许试错,让敢担当、能干事的人有舞台,避免大家为了回避难题而“留痕”。
最好的留痕,莫过于干出真实绩、留下好口碑。工作的价值在于解决问题、推动发展,而不是好看的台账。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摒弃急功近利的心态,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把心思用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可持续发展上,同时要坚持以民为本,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从群众的需求出发谋划和推进工作,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唯有如此,才能让每一项工作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薛艳宁)
供稿:吴堡县岔上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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