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5月7日上午,赵家店法官工作室法官、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齐聚大姚县赵家店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羊纠纷”,顺利帮羊找到了回家的路,又一次成功实践了“枫桥经验”。
“顺手牵羊”or“迷途羔羊”,顺藤摸瓜寻真相
村民普某放羊归家后,发现自家一只怀孕待产母羊迟迟未归,寻找多日却无果。两个月后的一天,普某在同村周某家的羊群中发现自家未归的母羊。

周某表示,这只羊是他从冯某处买来的,当时母羊难产,冯某请作为兽医的周某上门医治,眼看母羊命悬一线,冯某提出将母羊以400元的价格低价卖给周某。
而冯某则表示,该母羊是他从一猪贩子处,以600元的价格买来的,但冯某却无法提供猪贩子的信息。
线索就此中断,“顺手牵羊”还是“迷途羔羊”无从知晓,调解又该如何继续?

三方调解员&三位当事人,逐一化解矛盾消
普某认为,自家的羊,必须归还。
周某认为,羊是自己花钱买来并且治好的,应归自己所有。
冯某认为,目前羊不在自己手中,这件事与自己无关。

三方当事人各执一词,眼看调解即将陷入僵局,大姚法院法官提议逐一化解,由法院、司法所、派出所分别做三位当事人调解工作。
法官&普某:第一,普某管理不善存在过失应承担部分责任;第二,周某善意取得该母羊,救治并饲养两月有余,普某应当向周某支付母羊的救治费和管理费300元。

法官&冯某:冯某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属善意取得,应承担责任。冯某需退回周某支付的400元购羊款,并支付周某救治羊所花的100元费用。

民警、调解员&周某:普某报警是合法处理矛盾的方式。这只羊的所有权归普某,周某理应返还,同时由冯某和普某支付相应损失。
最终,在三方调解员的努力下,三位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周某返还普某母羊一只;普某支付周某母羊救治及管理的费用300元;冯某退还周某购羊款400元,支付周某救治、管理的费用100元。

三位当事人当场交清了钱款,在三方调解员的陪同下,普某也顺利从周某家牵回了母羊。
( 李雪娇)
